来源:互联网新闻 时间:2020-04-28 02:39
夏先生在杭州城西西荡苑看中一套房子。置业顾问带他看的是102室的房子,签好定金协议之后,他发现,合同上写着的竟然是103室。
夏先生打算给母亲买一套小户型的房子。带他看房的置业顾问,来自我爱我家丁桥店,对方赶了15公里左右的路,来到西荡苑,带夏先生看了四幢2单元102室的房子,35平方不到一点,总价71万,夏先生还是比较满意的。
看房当晚,夏先生就付了两万定金,签了定金合同。过了一周后,一家人打算去办理按揭贷款,夏先生想起来,还得让母亲亲自去看看,这次看房,遇到了102室的原房东,夏先生说,102室原房东告诉他,这套房子早在一个月前,就已经卖出去了,他再仔细看看之前签署的定金合同,上面写的是103室。夏先生向记者反映,对比下来,103室这套房子,前面被树木遮挡,后面被墙体遮挡,采光远不如102室,而且他还了解到,102室的成交价格只要66万,便宜了五万块,
杭州我爱我家的客服主管认为,问题出在钥匙管理不当,导致置业顾问带着客户看了一套已经卖出去的房子,但是,夏先生和103室的房东已经签署了定金合同,看着夏先生对自己的房子不满意,想解除合同,103室的房东一纸诉状,把夏先生告到了法院,要求赔偿违约金、没收定金,还要承担其他损失,共计12万,吴瑛表示,他们曾经试图说服103室房东降价,对方不同意,也尝试对夏先生进行补偿,但是夏先生一心要解除合同,目前三方还要进行进一步调解。